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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税收政策里的2大“陷阱”

企业日常经营中涉及到的各种税收政策特别多,而且有些政策看起来不错,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却无法正常使用,或者是一旦应用不慎就会掉进税收政策陷阱里面,要是这种情况下被税务局稽查了,企业一样要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所以今天,财税网就来和大家聊聊税收政策里的2大“陷阱”,快来看看你中招了没。

税收陷阱1、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我国部分有关政策规定,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至于超过的部分则不予扣除。

可是在实务中,很多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一旦企业付费后,保险公司给企业开具发票,该保险费金额未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企业就按实际发生额全额税前列支。所以财税网提醒大家:企业只有自己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才能够满足政策的要求,若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按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其支出额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做了税前扣除就掉进政策陷阱里面了。

税收陷阱2、研发人员劳务费加计扣除

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允许加计扣除的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等劳务费用。但是在实务操作中,部分企业在研发任务紧张时会临时雇佣一些研发人员兼职帮忙,并每月给兼职人员发放劳务费和按劳务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实务中,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费后,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就申请加计扣除则又掉进税收陷阱里面了。

看到上面两种财税陷阱,你的企业是否掉进去了呢?财税网提醒你赶紧查查吧,以免到时被税务局稽查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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